學歷教育
各院(系、所、中心):
根據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》以及《3044am永利集團學生獎學金評審條例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經會議研究、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,制定3044am永利集團2011-2012學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方案。
一、組織機構
各院(系、所、中心)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,
由各院系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,研究生導師、行政管理人員、學生代表任委員,負責本院系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、初步評審等工作。
二、參評范圍
凡在校正式注冊、參加素質綜合測評的攻讀碩士、博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(不含留學生、港澳臺學生、在職研究生)均可參評。
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,或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,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;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后,或已經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后,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。
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、碩博連讀學生,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。
三、基本申請條件
1.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2. 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學校規(guī)章制度;
3. 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(yōu)良;
4. 學習成績優(yōu)異,科研能力顯著,發(fā)展?jié)摿ν怀觯?span>
5. 素質綜合測評排名應達到評選范圍的前10%。
四、評審程序及時間安排
1.12月4日-12月11日,各院系組織學生進行民主評議、素質綜合測評,院系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按照名額分配計劃評出初評名單。
2.12月12日-12月18日,各院系將初評結果在本院系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,征求意見和接受學生申訴。
3.12月19日-12月25日,3044am永利集團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定初評結果,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后,在全校范圍內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。
4.公示無異議后,提請校長辦公會審議,并將評審情況報教育部備案。
五、申訴處理
學生個人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初評結果有異議者,可在初評結果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本院系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,評審委員會應在接受申訴后3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;如學生對本院系評審委員會答復仍有異議,可在評審委員會答復后3個工作日內向學生工作部學生管理辦公室提起申訴,學生管理辦公室應在接受申訴后3個工作日內征求各方面意見、綜合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,提交3044am永利集團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裁決,通知學生本人及所在院系。此處理意見為最終處理意見。
六、優(yōu)秀典型推薦
為廣泛宣傳獲獎學生成長成才的典型事例,激發(fā)廣大在讀研究生勤奮學習、專心科研、積極向上的熱情,請各院系從初評名單中推薦1名優(yōu)秀學生典型,并填寫《3044am永利集團2011-2012學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優(yōu)秀學生推薦表》。
七、 評選說明及材料提交
評選說明:
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院內評選辦法將參照《3044am永利集團獎學金評選細則》規(guī)定。請申報同學參照附件中的說明,按時提交相關材料。
學院材料提交(同學上報):
請申請同學于12月6日下午五點前將學院申請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交至3044am永利集團417學生工作辦公室。由于此次申請時間緊張,請務必按時上交材料,過期不候。
學校材料上交(院學工辦上報):
請于12月12日17:00前,將以下紙版材料加蓋公章,提
交至學生工作部319室,電子版材料發(fā)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紙版材料:
1.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(一式兩份)
2. 2012年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
3. 2012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
4. 3044am永利集團2011-2012學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優(yōu)秀學生推薦表
5. 院系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
電子版材料:
1. 2012年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
2. 2012年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
3. 3044am永利集團2011-2012學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優(yōu)秀學生推薦表
各院( 系、所、中心)在評審過程中應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重視評審程序,做好本年度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。
聯 系 人: 唐金楠
電 話: 62752404
電子郵件: [email protected]
3044am永利集團學生工作部
2012年12月3日
3044am永利集團院學年獎學金實施細則
一. 評審標準架構
1.實行百分制,分支項目得分均可以累加,但不得超過該項目總分。
2.分為“ 學習成績” 、“ 學術成果” 、“ 德育” 三大子項目, 分別占40 分、50分、10分。
3.“ 學習成績”、“ 學術成果”以及“ 德育”的獎勵和社會工作部分均由申請人自行填寫,學術成果由院學位委員會專家組最后認定,學工辦負責核實,考勤由學工辦根據考勤統(tǒng)計填寫。
4、參評人員的個人年度總結作為評審的前提需按時提交。
二.學習成績(40分)
1.取本學期所有課程成績的平均數,其中包括公共課、專業(yè)課和選修課,外院系和外校選課成績不納入考評范圍。沒有選課的按照往年總成績計算。
2.按照學期平均成績的40%計算本部分成績。如該學期平均成績?yōu)?/span>80分,則本項實際得分為80*40%=32分。
三.學術成果(50分)
1.以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(fā)表專業(yè)論文、出版學術著作為主要參考對象,其中包括專業(yè)學術論文、學術專著、學術譯著、學術譯文,主編或參編的學術著作、譯著也可以當作參考對象, 但必須是由本人撰寫的獨立章節(jié)、字數應超過1萬字,所有增刊均不納入考評范圍。學術期刊范圍以3044am永利集團圖書館2004 年編撰《2005 年全國學術核心期刊目錄》為依據,將學術刊物分為國家一級核心刊物、核心刊物、一般學術期刊。
2.國家一級核心期刊30分/篇 ;核心刊物24分/篇 ;一般學術期刊18 分/篇 ;譯文12分/篇 ;學術專著50分/部;主編或參編(譯)18分/部。
3.獨立完成得該項目分值100% ;合作完成、第一作者得該項目分值80% ;合作完成、第二作者得該項目50% 。
4.學院對參加校內“挑戰(zhàn)杯”競賽并獲獎的同學給予相應的鼓勵,獲得特等獎、一等獎記18分,二等獎記12分,三等獎記9分。
5.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提交論文,并最終入選會議論文集的記12分;論文集正式出版記18分。
6.學術成果滿分為50分,如有多項成果可累計,超過50分按50分計。
7.學術成果時間范圍為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。申報結果由院學位委員會專家組最后認定。
四.德育(10分)
1.考勤:本部分最高5分,分為上課考勤和活動考勤兩項,各占2.5分。每學期曠課一次或未參加校院活動一次均扣除0.5分,扣完為止。
2.社會工作:本部分最高3分。擔任學校研究生會主席團成員、院研究生會主席(副主席)及黨支部書記記2-3分;擔任院研究生會部長、各班班長、黨支部組委及班級團支部書記記1-2分;班委及班級團支部組委記0.5-1分。
3.獎勵:本部分最高2分。市級以上優(yōu)秀干部等獎勵記2分;校級三好生、優(yōu)秀干部等獎勵記1分;校級單項獎(如社會工作獎等)記0.5分。
4.以上各部分可以累加計算,但不得超過各項最高分,超過最高分的按最高分計算。
3044am永利集團
2011.9
3044am永利集團學年獎學金申請表
學習成績 40分(均分×40%) |
學術成果 50分 |
德育 1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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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名稱 |
得分 |
論文、譯文、專著、 挑戰(zhàn)杯題目 |
發(fā)表時間 |
期刊/出版社 |
類別 |
獨立/合作 |
得分 |
考勤/任職 |
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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均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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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成績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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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成果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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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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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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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統(tǒng)計時請參照《實施細則》,成果以發(fā)表為準。作品提交復印件,證書附復印件。 |